第17章 Chapter 17
第十七章
「但這些斷言或許會被那些渴望從聖經中學習神之事,並要求從該來源證明神之本性超越人體之本性的人認為權威不足。思考使徒是否也說了同樣的話,當他如此談論基督時:[2]『祂是那不能看見之神的像,是首生的,在一切被造的以先。』神的本性並非如某些人所想,對某些人可見,對另一些人不可見,因為使徒並未說『對人或對罪人不可見之神的像』;他卻清楚地談論神本身的本性,他說『不能看見之神的像』。約翰在他的福音書中也說:[3]『從來沒有人看見神』,藉此他清楚地向所有能理解的人宣告:沒有任何受造物能看見神;並非祂本性上可見,卻像一種稀薄的實體,逃脫並躲避我們的視線;而是祂的本性本身就不可能被看見。但或許你會問我對獨生子本身的看法。那麼,如果我說即使對祂而言,神的本性也是不可見的,因為祂的本性就是不可見的,請不要將我的回答視為不敬虔或荒謬,因為我會立刻給你我的理由。請注意,看見與認識是不同的。看見與被看見屬於身體;認識與被認識屬於理智的本性。因此,凡僅僅是身體的屬性,我們絕不可歸於父或子;但凡屬於神性本性的,則支配著父與子的關係。此外,基督自己在福音書中[4]並未說『除了父沒有人看見子,除了子也沒有人看見父』,而是說『除了父沒有人認識子,除了子也沒有人認識父』。藉此清楚表明,在身體存在的情況下,所謂的看見與被看見,在父與子之間則稱為認識:他們的交往是透過認識的能力來維持,而非透過可見性的軟弱。因此,既然一個非物質的本性不能恰當地說看見或被看見,所以在福音書中,既沒有說父被子看見,也沒有說子被父看見,而是說彼此認識。如果有人問,為何經上說[5]『清心的人有福了,因為他們必看見神』,我認為這段經文將更加證實我的斷言。因為用『心』看見神,除了按照我上面所解釋的,用『心智』理解祂並認識祂之外,還能是什麼呢?」
腳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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腳註
[1] 《原理論》(Περὶ ᾽Αρχῶν)卷一,第一章。
[2] 西一 15
[3] 約一 18
[4] 太十一 27
[5] 太五 8